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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偷税有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温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wzxsvip.com/   时间:2022-02-10 1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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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偷税损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对构成偷税罪的要依法惩处。那么要如何处罚这种行为?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偷税罪中财务人员的责任有哪些

  1、偷税罪中财务人员的责任有哪些偷税罪中财务人员的责任: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偷税罪实际上就是逃税罪,它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偷税罪的处罚标准

  1、纳税人偷税额占应纳税款的百分之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三十,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到十万元的,或两年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且偷税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偷税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按上述规定刑种、刑度进行处罚。

  3、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五年内多次偷税行为,但每次偷税数额均未达到刑法第201条规定而构成犯罪而数额较低,且凡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4、对单位犯偷税罪的,并处罚金,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刑法201条的规定处罚。

  5、纳税人、扣缴义务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依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依法定罪。并判处罚金的,行政罚款折抵罚金。

  6、实施偷税行为,但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罚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

  2013年7月,北京顺义区国税局认定国友(化名)油料销售公司在2010年12月到2011年2月间,利用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构成偷税,对其作出了以下处理:

  1、对偷税行为决定追缴税款3120万元,并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另处一倍罚款3120万元;

  2、对虚开发票行为,处没收违法所得60万元,罚款50万元;

  3、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逃税罪。

  综上所述,依法纳税是企业的基本义务。如有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调查后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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